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******
近日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发布。《意见》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,并就强化审判职能,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,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,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。
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,对于防病治病、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。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,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、司法解纷选择不足,案件类型集中、保护覆盖不全,审理周期较长、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。《意见》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,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,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,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,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,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。
《意见》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: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,《意见》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,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、智能制造关键技术、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,实现“能判、愿判、敢判”,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,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。
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,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。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,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,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“商业秘密”保护外,多了一道“专利保护”的选择,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“强心针”。同时,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,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,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。
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。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,《意见》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,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、有序竞争的秩序,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、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,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。
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,《意见》出台后,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:首先,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,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。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,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,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,是属于个人的,需要精准识别。可以说,区分“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”和“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”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。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,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,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,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。
其次,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、技术性。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,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。对司法部门而言,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,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。
再次,应当完善配套制度。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,对中医药而言,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,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。如建立商标、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、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、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,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,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。
最后,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。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,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。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,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,进行专利布局,实现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标准逐步产业化,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,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。
(作者:邓 勇,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、教授)
只靠坚果的沃隆上市路难******
“每日坚果”品类开创者沃隆要上市了?1月8日,北京商报记者获悉,青岛沃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沃隆”)近日已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(上会稿),拟冲刺上交所IPO上市,预计募资7亿元,3.1亿元用于生产智能化改造及智能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,2.1亿元用于品牌形象及全渠道销售网络建设项目,1.8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。
官网信息显示,沃隆成立于2016年,是集生产加工、国际贸易与电子商务为一体的企业,在国内首创每日坚果系列产品,主营产品包括每日坚果系列、坚果果干系列、烘焙系列。2022年6月22日,沃隆食品曾预披露过招股书,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。
作为每日坚果品类的开创者,沃隆凭借先发红利,销售额曾一度突破10亿元。但在近年,沃隆却有些“成于坚果,困于坚果”。最新招股书显示,2019-2021年,沃隆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9.53%、98.78%、98.92%,其中混合坚果类产品的收入占全部营收的比例分别高达92.14%、85.73%、75.74%。整体来看,坚果业务依然是沃隆的主力,整体业务结构较为单一。
在招股书中,沃隆表示,报告期内混合坚果类产品收入占比仍然较高,如果未来该类产品市场竞争加剧或消费者偏好发生改变,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不利影响。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,中国混合坚果行业市场规模增速自2016年的400%逐渐降至2021年的16%,行业整体规模增速放缓,这对于仅凭坚果扛起营收的沃隆来说风险或将更高。
根据招股书,2019年、2020年、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,沃隆分别实现营收11.649亿元、8.894亿元、11.079亿元和4.36亿元,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.312亿元、8870.85万元、1.196亿元和2684.53万元。据沃隆预计,2022年度营收将在10亿-12亿元之间,较上年同期减少9.74%至增长8.31%;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.9亿-1.1亿元,较上年同期减少24.74%-8.02%。
同时,由于坚果产业门槛低、可替代性强,入局者众多,不少休闲食品企业也大举加入坚果市场竞争,三只松鼠、良品铺子、百草味等品牌也纷纷推出每日坚果品类,沃隆的市场份额被蚕食,市占率正逐渐下滑。
数据显示,2019年,沃隆在混合坚果行业的市场份额达到13%,位居行业第一;到2021年,沃隆市占率仅为7.2%,已下滑至第三位。艾媒《2021年中国坚果零食品牌排行Top15》榜单中,沃隆排在百草味、三只松鼠、良品铺子、洽洽之后,居于第五位。
在业内看来,沃隆的产品体系结构单一,仅依靠每日坚果,存在爆品后续乏力的风险,沃隆需要逐步向多品类探索布局,搭建稳固的产品护城河。目前来看,新品依然围绕坚果及相关品类。
广科院旗下广科咨询首席策略师沈萌表示,许多消费者熟悉“每日坚果”却不了解沃隆,说明其品牌力还有待加强,无论是品类还是企业品牌,都需要凸显与其他竞品的差异性。沃隆的业务结构风险来自于,单一业务占比过大的同时差异化竞争优势不明显,这可能导致因为竞争压力出现业绩大幅波动。沃隆急需打造品牌差异化,提高竞争力。
就上述问题及后续发展,北京商报记者向沃隆官网邮箱发邮件联系采访,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。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